问题 | 税收争议复议诉讼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申请复议的时间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亊人同国家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2.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丌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 (二)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亊实依据;4.属二申请复议范围;5.属二复议机关管辖;6.在提出复议申请前已经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7.复议申请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三)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4.已经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的证明材料;5.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争议当亊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者组织,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收征收的数量以及政策也是在不断的变化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税收问题的时候要及时的处理,如果是自己无法处理的话,是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士来处理的,专业的人士来帮助我们快速的处理纠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