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轮奸犯中止犯罪并自首,被判几年? |
释义 | 本文主要阐述了对于涉及轮奸情节的犯罪行为的处罚以及中止犯罪的认定标准,强调了中止行为的自动性和中止原因与中止自动性的关系。同时,文章还通过案例解释了中止犯罪的具体情况和判断依据。 法律分析 1、有轮奸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必然。至于如何判决还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综合考虑,依法判决。 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 1、自动性的成立不以中止动机的伦理性为必要,不要求行为人基于真诚的悔悟彻底放弃一切犯意,只要行为人完全放弃该次特定犯罪的犯意即可。 例如,甲抢劫妇女乙的财物,经乙苦苦哀求,甲决定不抢劫,但随后实施了猥亵行为,趁被害人转身穿衣服之际,甲将其财物拿走。甲成立抢劫罪中止、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甲在自认为能够继续抢劫的前提下,自愿放弃抢劫行为,即使之后实施了猥亵妇女的行为,但对于抢劫罪来说,仍然成立中止;抢劫罪既然成立中止,而一个犯罪行为只能成立一种犯罪形态,甲之后拿走财物的行为就需要独立评价,成立盗窃罪。 2、中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中止的原因本身不影响中止自动性的判断。 3、基于目的物的障碍而放弃犯行,不具有自动性。 例如甲意图窃取特定财物,但发现不存在特定财物的,即使没有窃取其他财物,也不成立中止犯;甲原本打算抢劫巨额现金,发现对方只有极少量现金,而放弃抢劫的,不成立中止犯。 同理,因缺乏期待利益而放弃犯行的,不具有自动性。例如,甲受雇杀乙,举枪瞄准后及时发现对方并非乙而放下枪支,成立犯罪未遂。甲持刀欲砍死躺在床上的前妻乙,砍了几刀后发现是自己的女儿丙,甲随即将女儿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的,成立犯罪未遂。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存在客观障碍就一概否认中止的自动性。在存在客观障碍的情况下,有时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而是出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应认定为中止;有时行为人认识到了,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中止。 结语 在刑事法律中,对于有轮奸情节的犯罪行为,应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在判决时应综合考虑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以及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认定犯罪中止时,需要注意行为人是否完全放弃该次特定犯罪的犯意。中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原因本身不影响中止的自动性判断。行为人基于目的物的障碍而放弃犯行、缺乏期待利益而放弃犯行的,不具有自动性。然而,不能因为存在客观障碍就一概否认中止的自动性,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