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包括 |
释义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包括: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那些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不同。 (1)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 (2)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3)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3.两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非通过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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