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费,但需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因此,理论上来讲,可以退保交通保险并购买其他类型的保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保险费退还投保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但是,保险人已经履行相应的保险责任或者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的,应当从应退还的保险费中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