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两人约定合伙做生意,书写合伙约定:"XX和YY两人约定合伙作彩灯销售生意,双方收益平分,亏损共担"。之后,XX 与YY一同察看门面,并X×出资租赁了门面,并XX出资进货。后XX向YY索要双方合伙应承担的出资部分,YY提出不出资了,也不愿再继续与XX共同合伙了。XX非常生气,打算起诉YY,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合伙关系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合伙过程中有合伙人突然表示不出资了,"不入伙了",使得出资的合伙人非常懊恼,原来的资金计划全部打乱,甚至已投资金陷入僵局,没有后续资金注入,生意无法继续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