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一年到期了然后怎么办 |
释义 | 取保一年到期后,存在如下处理情形: 1、如果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则被取保候审人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解除,可以退回保证金。案件是否继续办理由受案机关依法决定。 2、如果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例如变更为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则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办理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将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由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变更强制措施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如果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继续取保候审的,则案件还会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 一、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 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法律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具体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其处理办法如下: 1、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综上所述,办理取保候审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可以由办案决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若发现保证人担保的取保候审,担保人丧失担保条件的,可以更换担保人或者采取保证金,若取保候审决定快到期的,决定机关为期限届满十五日之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将书面决定通知执行机关。 二、取保候审还没开庭可以去取监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用以退赔被害人、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者执行财产刑,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 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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