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签字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签字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只要双方当事人一旦签字,则拆迁合同就开始生效,被拆迁人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若是发生重大误解、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发生欺诈等情形的话,就可以撤销。 一、行政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房屋买卖条件 房屋买卖时,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此,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撤销合同后是否有强制性要求反诉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 2、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 3、乘人之危,是指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4、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 5、显失公平,是指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一旦撤销后就成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在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进行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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