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行政诉讼流程具体怎么走 (一)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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