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订立口头合同的,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是真实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