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缔约责任一般产生于合同订立阶段,解决的是无合同关系情况下,一方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当正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