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以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男方可以找女方协商。离婚以后,户口是否要迁走,应当由当事人作出决定,我国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要将户口迁出,男方让女方将户口迁走,女方不愿意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询问女方如何才愿意将户口迁出去,协商后,女方愿意迁户口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