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在对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在七日内决定予以立案或不立案。决定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若被告身处国外,并且无法送达,则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最后,法官经过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国外的一方上诉期限为30天。以上就是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涉外离婚案件是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审理。 涉外离婚案件怎么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怎么算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二)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在中院审理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大的涉外案件才需要由中院进行审理,如果是一般的纠纷,可以由基层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哪些法院才能审理涉外离婚 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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