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先去世人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前提是先去世的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此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直系晚辈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先亡故人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是只能代位继承,前提是先亡故的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此时先亡故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