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一审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是全国性的重大的一审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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