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未签,被公司裁员如何维权? |
释义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劳动合同、证件、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将不受理。申请材料需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庭审后退还原件。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人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未签,被公司裁员如何维权? - 维权策略与法律途径 当劳动合同未签而被公司裁员时,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策略与法律途径。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并制定相应的维权计划。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通信记录、工资单、劳动合同草案等,以支持您的主张。然后,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建议。维权的具体策略和途径会因个案而异,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详细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雇员在被解雇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额根据雇员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证件等相关证据。如果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在维权过程中,建议与公司沟通解决,咨询律师并收集证据,然后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具体维权策略和途径应根据个案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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