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已交付还能撤销赠与吗 |
释义 | 一、房产已交付还能撤销赠与吗 1、房产在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不能够任意撤销,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可以撤销。 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房屋赠予人符合上述赠予条件,那赠予双方便可以按程序办理赠予手续了,我国法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步骤为: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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