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释义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任务、劳动合同无效等。而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 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劳动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处理依据是不同的,但只要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就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的合同以及违法裁员。同时,劳动者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解除合同,也属于违法解除。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关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在处理劳动合同解除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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