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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公司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注册公司对法人有什么要求
    对法人要求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二、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是什么
    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具体说来,职权有: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三、公司法人代表的义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代表企业法人参与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和有关机关的全体成员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为行事时,应当书面委托。
    职责和规定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同时从事特殊需要的人员,只能在有从属关系或合资企业或投资股份的企业兼营,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主管登记机关严格审查。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其权力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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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4: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