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是否可以就债权转让协议进行修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期间不可就债权转让协议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诉讼、非诉讼活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讼活动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秘密。”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律师不得就债权转让协议进行修改,否则会涉及到泄露当事人秘密的问题,同时也有可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职业道德。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需要进行债权转让协议的修改,应当选择其他时间和地点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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