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一般是一小时。根据法律规定,罪犯会见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并且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能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