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388受理范围如下所示: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定》第二十条 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对群众的检举、控告,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并密切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原则。 涉及司法行政系统内处级以下单位和干部一般性问题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除领导批示的外,以转办的方式处理; 涉及到厅局级干部的违纪问题、处级干部重大问题的举报、控告及一般干部的恶性案件,可摘登《纪检监察情况》报部领导。 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受理的来信来访,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12388不受理范围是什么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