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保险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在门诊医疗中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费项目、限额、支付比例等。需要注意的是,门诊医疗费用超过门诊限额后,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1.《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费项目、限额、支付比例等。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参合人员在门诊医疗中,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门诊费用报销标准,享受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 3.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门诊医疗费用超过门诊限额后,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