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指在约定的代理权限内,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诉讼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此外,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无效,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