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债子还法律规定吗? |
释义 | 在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这一说法。父亲的债务由其自身去偿还,但父亲死亡后,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由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偿还。继承人需要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偿还债务。 一、父亲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 父亲去世后财产的分配: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顺序分配的比例规定 遗产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和遗赠的再执行遗嘱合和遗赠,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相同,经过继承人协商也可以不均等。 三、财产继承如何受法律保护,继承人应当怎样做 首先应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话,则需要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继承。其次,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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