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担保人代位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人代位权利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代位权利只适用于有担保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先催告债务人履行,并在逾期未履行的情况下向担保人主张代位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担保人代位清偿了债务的,有权向债务人主张代位清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代位清偿权利。 因此,在有担保合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担保人代位权利,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