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市积分入户细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苏州积分落户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一、基础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3.兵役情况 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 4.对口扶贫 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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