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避申请必须等到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当庭告知,并当场询问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说明理由,并在开始审理时提出;若回避事由在开始审理后才知道,也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法律分析 申请回避权必须等到开庭审理时才由审判长当庭告知,并当场询问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拓展延伸 回避权的适用范围及程序:了解申请回避权何时可以行使 申请回避权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允许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申请法官或其他参与者回避。回避的目的是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中立性。申请回避权的适用范围包括法官、陪审团成员、仲裁员等,他们可能因个人利益、偏见或其他冲突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判断。申请回避的程序通常包括书面申请、陈述事实和理由、对方当事人的回应以及法庭的裁决。至于何时可以行使申请回避权,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当事人发现了可能影响公正的因素或在审判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因此,了解申请回避权何时可以行使对维护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结语 申请回避权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权利,确保审判公正。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在开庭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或在辩论终结前提出。申请回避的程序包括书面申请、陈述事实和理由、对方当事人回应和法庭裁决。了解何时行使申请回避权对维护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