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哪些构成 |
释义 |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哪些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何严重的行为。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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