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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租房提取 公积金 条件及流程是什么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办理的条件 (一)职工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二) 结婚证 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婚 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 公租房 的,提供 房屋租赁 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审核通过 4、 公积金提取 业务申请次数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租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及流程是什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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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7: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