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是:协议优先、合法、合理、诚信、照顾子女利益、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有利于生活、禁止权利滥用等。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结婚三年了如果离婚女方能得到财产吗? 结婚三年了如果离婚女方能得到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妇女和子女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除此之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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