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太原工伤保险认定是需要劳动合同的,但也可以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还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办工伤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申请工伤证明需要的手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需要证人证言吗 证人证言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是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三、什么是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规定 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是: 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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