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可以要回来吗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可以要回,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产赠与录音有效吗 房产赠与录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事后需要补写合同。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该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需要要式性,即房地产赠与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