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港澳通行证申请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旦网上申请经审批通过,即视为申请成功,申请人须在3个月之内携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签注,逾期不领取的,将予以取消。一旦网上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并制作签注,不管申请人是否领取或使用,都必须按规定交纳费用.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部门将记录在案,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公安出入境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内地公民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遗失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立即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由本人登报声明,经调查属实的,重新发给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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