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检监察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纪检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暂扣、封存等。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措施。 一、监察的作用是什么? 1.监察的作用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 2.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 二、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1.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进行监督检查。 2.调查职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处置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监察范围是什么?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 2.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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