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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的利率如何约定?
释义
    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
    最高法院为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条界线,设置了三个区间: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之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同时,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
    一、年利率百分之27是真的吗
    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低于或等于24%,24%的贷款年利率也就是民间俗称的2分月息,这个利率是受到司法的绝对保护的。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介于24%到36%之间,也就是2分息到3分息之间。由于借贷属于双方之间的合意,如果借款人愿意支付这个区间的利率,法律不会干涉;而如果向出借人要求返还2分息以上的利息,法律同样不会支持。此外,如果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了这个区间的利率,但只向出借人支付2分息,出借人要求其按合同支付利息,其主张同样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效区,即年利率高于36%,也就是超过了3分月息。超过3分息的部分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借款人有权向出借人索还已支付超过36%的利息。
    二、民事经济纠纷利息怎么算
    民事经济纠纷利息的算法,可以以欠款数额为基数,从欠款之日起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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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