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长春市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组织编制本市城乡规划、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和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土地调查、勘测和评估等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具体而言,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市的城乡规划,同时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负责审批和管理土地出让。此外,该部门还开展土地调查勘测、土地登记备案和土地评估业务等,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管理和规划,为城市和农业生产提供合理的土地使用计划和配套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