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海判刑一般到哪里服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管制,在当地服刑。二、拘役,是在判决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或是其他监管场所服刑。三、有期徒刑,刑期不足三个月的在当地看守所,三个月以上在监狱服刑。四、死缓以及死刑立即,在判决地监狱、死刑执行场所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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