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担保需要抵押登记吗 |
释义 | 买房做抵押担保的必须做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1、申请。由于不动产担保权属私权,各国立法均规定,无论是不动产担保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涂销登记,还是顺位登记、预登记等,都必须由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不得依职权为之。 2、审查。各国立法均规定,登记机关接到当事人的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的期间内,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但如何审查?各国立法主张不一。大体来说,有两种做法: 3、公告。不动产担保登记前,是否需要进行公告?各国立法对此态度不一 4、登记。无论是采登记要件主义,还是采登记对抗主义,各国立法均规定不动产担保的变动应当登记,只不过登记的效力不同而已。除登记内容外,许多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法还对登记簿的纸张、不动产担保登记的位置,登记字迹的涂改乃至登记官员的选任与回避等问题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提前准备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如果是代办,需要代理人身份证明,都要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规划设计的证明材料,备好原件或得到确认的复印件。 5、已完工的证明,需要原件或得到确认的复印件。 6、测绘报告,需要原件或得到确认的复印件。 7、地址证明,原件或经过民政部门确认的复印件。 8、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供相关批文,需要原件或得到确认的复印件。 9、合作或联合修建的,备好合作或联合修建协议和产权分配清单的原件。 10、公有房需提交业主公有的证明或书面约定材料,需要共有证明为原件或得到确认的复印件,权人书面约定为原件。 11、维修资金需要建账原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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