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处罚 (一)处罚范围: 1.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 2.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差,经常受到患者投诉,或经常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 3.擅离职守、不服从上级指令,或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者; 4.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盗窃财物、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回扣、私自收费,或乱收费、 索取病人钱财、私自诊疗手术、出具虚假证明者; 5.领导对职工出现差错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不予追究者;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党纪或刑事处罚者; 7.其他影响医院名誉、利益的行为。 (二)处罚方式: 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处罚时,应对其所犯错误事实,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属实后, 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经济处罚、降职、辞聘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