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拒绝签收等情形,导致人民法院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可以公告送达。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二、民事诉讼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民事诉讼找不到被告,人民法院会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如果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诉讼费范本法院判决不签收怎么处理 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判决书。第一,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官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视为已送达。第二,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该法律文书,视为已送达。第三,被告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判决书,可以留置送达。被告拒收判决书,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将该判决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原因,视为已送达。第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可以公告送达。通过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一般是正式登报时间),经过60日,就视为已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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