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三方协议,没签劳务合同,目前刚入职三天想辞职,辞职后算应届毕业生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入职满两年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提供解约证明和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每月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入职满两年后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的,可以按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要求单位办理出具解约证明等手续,并可要求单位依法向本人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辞职后是否还能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 辞职后,一般情况下不再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应届毕业生待遇通常是为刚毕业的学生提供的特殊福利和支持,如较低的薪资、培训机会等。而辞职后,您已经不再是应届毕业生,因此不再符合享受这些待遇的条件。辞职意味着您主动离职,与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和待遇已经不再相关。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公司政策和个人协商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雇主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答案。 结语 辞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作为入职满两年未签劳动合同而辞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并提供解约证明等手续。此外,您还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请注意,辞职后一般不再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具体情况可能因公司政策和个人协商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雇主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答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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