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产权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登记房屋产权的程序如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确认批准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至房屋权利申请人。
    一、预告登记费用是多少如何预告登记
    一、预告登记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如下:
    1、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2、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3、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二、预告登记程序: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二、房产证可以跨区域办理吗
    不可以。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遗嘱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因遗嘱继承取得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当事人需要先为被继承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领取死亡证明。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由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在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4: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