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大病医疗会核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税大病医疗会核实吗 会。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是法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抵扣申请,并进行核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进行大病医疗费用抵扣前,需要向税务机关开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对这些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抵扣的资金来源和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如果申报的资料和实际情况不符,涉嫌欺诈、隐瞒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追缴、罚款等处理。因此,建议纳税人在进行大病医疗费用抵扣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且提交真实的申请材料。同时,税务机关也会对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抵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条件: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定义及其范围: 按照现行的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大病并不是按照疾病的类型来进行判断,而是按照疾病的消费金额来判断。具体来说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相应的疾病。也就是说一个患者如果他医保目录范围内致富的部分累计超过了15000元,那么它就进入到大病医疗的抵扣范围了。 医疗费用一般分为几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起付线; 第二个部分是医保的报销部分; 第三个部分是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的部分; 第四部分是非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部分;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仅指第三部分,也就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且支出的需要超过15000元,那么才符合了大病医疗的范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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