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能随意撤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简易处可以不去撤案,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撤案,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流程为:首先固定现场证据;其次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再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调解。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是双方根据具体的损害程度来进行赔偿款项的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够确定的话,它的具体赔偿的标准的话,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判断。 1、发生小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4、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多久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三、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没出来前可以扣押身份证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扣身份证。交通警察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应当三日内制作;对于身份信息由交通警察进行记录即可,一般不需要扣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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