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释义 | 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22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1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提出申请,其中招用时间为2022年12月的,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注:同时符合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就高享受补贴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报 申报方式有两种: 1.线上申报:进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板块,点击“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钮,选择“2020年”或“2022年”进行线上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线下申报:携纸质材料到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办理。 目前,2022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系统正在加紧开发中,计划于10月底上线。系统上线后,企业可按规定申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第五条 精准开展困难帮扶。要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千方百计促进其就业创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开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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