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共有财产的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财产关系因双发合法结婚并进行婚姻登记而产生,因配偶死亡或者进行离婚登记而失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