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赔偿金额多少? |
释义 |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必须买的车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尽相同,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一般家用车6座以下的初次需求缴纳的保费为950元,6座以上初次需要交纳的保费为1100元。 赔偿的内容主要包括:受害方的医药费用、住院费、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如果被保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有责: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 如果被保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额为100元。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为责任方,那么赔偿的最高限额为122000元。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00元。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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