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什么人可以住安置房 |
释义 |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致,具体哪些人能住安置房要咨询当地国土房产局。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安置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 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 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谁可以申请安置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 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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