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无受害人能立案吗 |
释义 | 盗窃罪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大或多次盗窃、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等行为都可定罪。不同数额标准由各地法院决定,跨地区盗窃由案件所在地法院确定。被害人对犯罪定罪处罚无影响,公诉由检察院提起。 法律分析 1、盗窃罪是公诉案件,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否有被害人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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