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阐述职务侵占的举证策略 |
释义 | 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可以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申辩、被害人的证言、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可以举证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申辩 1、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 3、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 4、实施侵占行为的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经手人; 5、实施侵占行为的方法、手段、次数、数额; 6、被侵占财物的来源、形式、数量; 7、具体详细的犯罪经过,特别是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过程; 8、侵占行为是否被发现及何时、如何被发现; 9、赃款赃物的用途、去向,是否为用于违法活动; 10、对后果的认识程度、主动程度及侵占财物的归还情况; 11、共同犯罪的,问清嫌疑人之间关于犯意提起、分工、具体实施等情况。 (二)询问被害人 1、嫌疑人所在单位的主管人员、财务人员、经手人员证言,证实发现犯罪的经过、犯罪的手段,以及嫌疑人对侵占行为的隐瞒、欺骗情况,从而反映其主观故意; 2、证实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 3、知情人证言,证实嫌疑人侵占本单位财物的主观目的证据; 4、嫌疑人所在单位对嫌疑人归还侵占财物情况的证言。 (三)证人证言 (参照被害人陈述) (四)物证、书证 1、查获的赃款及嫌疑人用侵占的财物购买的物品; 2、合同、收据、借条、欠条等; 3、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的财物账目及银行记录; 4、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嫌疑人在单位的职务,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 5、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证实被侵占的财物是否用于非法活动)。 (五)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价格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 (七)其他证据材料 1、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有前科劣迹,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3、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及还款情况。 结语 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申辩、被害人的证言、知情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此外,还可以调取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前科劣迹等相关文件。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揭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动机、实施过程以及财物的来源和去向。同时,也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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